一、項目名稱:
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待遇資格申請
二、政策依據(jù):
1.《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佛山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6〕60號)第四十七條;
2.《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于印發(fā)佛山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管理申辦規(guī)定的通知》(佛社?!?span style="font-family:宋體;font-size:12pt;">2016〕87號)第十條;
三、受理條件:
職工身份參保人,參保地與實際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戶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區(qū)的,可申請以常住地或實際工作地或戶籍地作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門診的待遇享受地。
四、申請材料:
(一)用人單位批量申報
1.《佛山市基本醫(yī)療保險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批量申請表》原件1份(需要申請的老師填好表格后于11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fā)到人事處鄧老師郵箱254521349@qq.com,以便統(tǒng)一辦理,過期未發(fā)請自行到石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1.同時提供電子版;2.需加蓋單位印章,填寫完整,所有紙質資料中參保人的基本信息一致,與系統(tǒng)信息相符。)
(二)參保人自行申報
1.佛山市基本醫(yī)療保險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申請表原件一份;(填寫完整,所有紙質資料中參保人的基本信息一致,與系統(tǒng)信息相符。)
2.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參保人死亡并注銷戶籍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
3.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1份;(1.非參保人本人辦理的需提供 2. 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參保人死亡并注銷戶籍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
五、辦理程序:
1.人事處將進行集中統(tǒng)一辦理業(yè)務,需要申請的教職工10月9日-11月20日期間將《佛山市基本醫(yī)療保險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批量申報表》交人事處鄧老師處。
2.2021年度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工作申報期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間單位經(jīng)辦人或參保個人持所需材料到石灣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3.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需對資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對,資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zhí)》,將材料轉交到社保分局;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出具《補正資料通知》。
4.社保分局工作人員進行初核、復核,將審核結果告知鎮(zhèn)(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
參保人本年度前已經(jīng)申報了跨區(qū)享受普通門診待遇的,如無再次辦理變更手續(xù),以后年度默認在選定區(qū)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參保人在申報期內可以申請變更已選定的普通門診待遇享受區(qū),從新年度1月1日開始可以在新選定區(qū)享受普通門診待遇。